BZC51-10F系列粉尘防爆操作柱 飞航防爆操作柱销售
发表时间: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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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防爆操作柱-不锈钢防爆操作柱-BZC51现场防爆操作柱
1.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危险场所;
2.适用于IIA、IIB、IIC级爆炸性气体环境;
3.适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20区、21区、22区;
4.适用于温度组别为T1—T6的环境;
5.适用于石油石化、化工、酿酒、医药、油漆、纺织、印染、军工设施等爆炸性危险环境;
1.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不同的和地区,按各自的标准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我国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O区、1区和2区。(与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一致)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1.2防爆电器设备分为二类:
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类除矿井以外的场合使用的电气设备
1.3Ⅱ类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大试验安全间隙或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ⅡC三类;并按其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
1.4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分组,见表1。
1.5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其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见表2。